目前,随着“网红经济”的兴起,各种商品评价的短视频受到了广泛关注。这类视频一般是比较多个品牌同类型产品的优劣,一些网络评论甚至成为许多消费者购物选择的指南。然而,有些博主通过网上评价“偷偷踩”别人,其实只是为了给自己“带点东西”。这种“明明是裁判,暗地里是运动员”的行为可能是违法的。在“网红经济”中,隐藏着许多知识产权“雷区”,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。
“它不是纯小黑麦”“它的颜色实际上是染色的”“这个用的是黄油,普通的黄油”……西安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账号上发布了“三种选择”,在“高质量的抖音”短视频中,该公司制作的抖音与其他几家公司制作的抖音进行了比较和评价。在“偷偷踩”其他公司的产品的同时,他却称赞自己的产品。该公司后来被告上法庭。
这种说法是片面的,突出自己的优势,传播竞争对手的劣势……旁听本案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静认为,该公司作为商品供应商,其发布的视频是为了竞争,其观点缺乏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和标准。相关数据的支持使公众对竞争对手的实际质量产生误解,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声誉和产品声誉,其行为构成商业诽谤。
“不正当竞争纠纷也是知识产权案件,这类案件在‘网红经济’中经常发生。”陈静表示,除了网上评比引发的竞争纠纷,“视频传输”也是“网红经济”的一部分。知识产权案件的热点。
“三分钟内看完这部电影”,“看完原著后你不必再看原著”……在短视频平台上,你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视频内容。这类短视频也成为众多网友追逐电视剧的热门选择,但其背后是侵犯知识产权的利益链。网娱棋牌